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6/7/4 9:22:01 雕塑厂家欢迎您的来电
城市公共雕塑要做到“雅俗共赏,喜闻乐见”,首先需要雕塑家们具有自律意识,多一份社会责任,在艺术特质与贴近群众之间找到平衡点。同时,他律也是很有必要的。公共雕塑不能是闭门造车,而应集思广益,充分征求意见。只有让公众参与,遴选的公共雕塑才是真正姓“公”,才会得到人们的认同和接受。
近年来,我们身边的公共雕塑逐渐多了起来。一方面,一些城市决策者热衷于此,希望迅速提升城市知名度,以最快速度让城市光鲜起来;同时,不少商圈希望通过摆放雕塑提升卖场品位,为消费者营造好的艺术氛围和购物体验。不过,在增加城市街头景观、丰富居民精神享受的同时,一些雷人雕塑也屡屡引发争议。此前,乌鲁木齐18米高“飞天”雕塑被指丑得吓人,郑州一座袒胸露乳的小猪雕塑则被网友质疑为“耍流氓”。
艺术本就是多元的,每个作者都有创新的权利和自由。从雕塑创作的发展来说,我们乐见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局面。再者,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。一些外人认为无厘头的作品,却也蕴含着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。只是,公共雕塑作为城市公众空间的一部分,就要接受公众的审视和评判。这就要求作品创作不能一味地天马行空,信马由缰,必须符合传统意义上的审美观念,考虑多数公众的心理感受。
中国雕塑院院长吴为山,曾用十六个字概括对城市雕塑的理解,“一目了然,回味无穷,雅俗共赏,喜闻乐见”,前面八个字谈的是艺术性,后面八个字讲的是公共性。城市雕塑作为一件公共艺术作品,就不能只是创作者孤芳自赏的小众作品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雕塑作品本身没有好与坏,只有摆放场所的合适不合适。一些作品放在艺术馆展出,会引来参观者的惊叹,而放到街头,人们更多的则是惊讶。
2012年某网站发起“首届全国十大丑陋雕塑评选”,其中一些获得过业内大奖的作品榜上有名。比如,名列票数第二位的重庆“记忆山城”吊脚楼雕塑,就曾荣获“全国优秀城市雕塑年度大奖”。诚然,艺术作品的美与丑不会有完全统一的认知,业界认为美的东西,公众或许不觉得美,但从“被公众接受的才称得上是公共艺术”的角度来看,一些大尺度、过于抽象、后现代主义色彩浓厚的作品是不适合公共雕塑的身份。
城市公共雕塑,被称为城市的管理者、雕塑家、开发商、公众四个方面在城市公共空间的博弈,最好的结果当然是找到各方利益与诉求的最佳契合点。要想做到“雅俗共赏,喜闻乐见”,首先需要雕塑家们具有自律意识。自己的作品成为公共雕塑,肩上就多了一份社会责任。创作者需要充分考虑雕塑的位置、受众群体,与周围建筑的协调性,以及城市的特色等因素,在艺术特质与贴近群众之间找到平衡点,让自己的表达欲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心灵共鸣。
同时,他律也是很有必要的。公共雕塑不能是闭门造车,而应集思广益,充分征求社会意见。正如艺术评论家周文翰建议,引用两级评审制度,由各界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,从备选方案中评选出入围者,再征求民意选出获胜者。只有让公众参与其中,遴选出来的公共雕塑才是真正姓“公”,才会得到人们的认同和接受。
一件东西总有适合放置的地方和不适合放置的地方。就雕塑而言,艺术品适合放在展览馆,而商场雕塑最好是雅俗共赏。为什么比利时广场上是一个小孩站着撒尿,而不是一美女蹲下“解手”,就是考虑到受众的差异性、环境的兼容性。所以,王府井商圈的雕塑最好“搬搬家”,如果非要摆放雕塑,就必须掌握好尺度,不能只博眼球,更要遵守价值观、道德观和文化教育的引导规则。
雕塑可以体现一定的人体“朦胧美”,但如果放错地方,就可能被视为“缺少灵魂的艺术装饰”,引来或低俗、或色情的质疑。推而广之,不管是商圈,还是公园、广场、街道,雕塑摆放都要考虑受众差异性、环境兼容性,做到因地制宜、格调匹配,否则就会像“穿着睡衣上大街”一样,地方不合适,怎么看都别扭。